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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项目 | 保 额 | 说 明 |
年金 | <p>自合同生效年满五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,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,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,每年按下列约定给付年金:</p><p>1.合同交费方式为一次性交付的,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3%给付年金;</p><p>2.合同交费期间为三年的,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6%给付年金;</p><p>3.合同交费期间为五年的,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10%给付年金;</p><p> </p><p>4.合同交费期间为十年的,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16%给付年金。</p> | |
满期保险金 | <p>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,合同终止,按合同所交保险费(不计利息)与基本保险金额之和给付满期保险金。</p> | |
身故保险金 | <p>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,合同终止,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:</p><p>1.合同所交保险费(不计利息)减去合同已给付的年金之和;</p><p> </p><p>2.合同的现金价值。</p> |
针对许多家长关心的问题,即在完成所有应缴费用之后,是否能够将所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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